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,显示人民监督员制度已经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生根发芽,这既是公益诉讼检察与民同行、为民司法的生动写照,更是检察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协调的实践典范。
2022年以来,青海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,坚持因势利导,强化能动履职,在三江源地区、环青海湖区域、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,主动发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协同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。
泗阳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,并组织公开听证。今年1月,该院向县水利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以规范为主、酌情考虑经济处罚,重在采取措施帮助、支持村民改善生产经营条件,扶持乡村特色产业转型升级。
目前,安阳市已在河南省率先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,将进一步强化跨部门、跨区域协作配合,以问题为导向,靶向发力,着力破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、法人违法监管难、法治宣讲不深入、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警示作用不足等薄弱环节,切实提升保护效能。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2日晚对外透露,该法院近日依法审结袁某、龙某某滥伐林木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,二被告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,自愿缴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近7万元用于购买碳汇减排量,以替代性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。
为持续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,推动企业、团体、个人践行环保责任,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2022悠然共生环保公益活动暨公益植树活动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。
近日,四川省松潘县检察院“鹤翔兰萨·守望岷源”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再次来到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雪山梁实验区,对该区域环境污染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。
党的二十大在对法治建设作出的新部署中,明确提出了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”的要求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孕育、成长和发展的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对公益诉讼高度关注、寄予厚望,为制度发展领航导向、提供保障。
11月30日,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、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和青岛水务集团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以“治水净水护水,共守清水安澜”为主题的水生态保护公益活动,共同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水生态公益联盟,搭建起环境教育、公众参与、经验分享、信息交流、策划活动的工作交流平台。